2019年,陕西省检察机关共救助涉案扶贫对象717人,发放救助金731.11万;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还出台了助力脱贫攻坚“18条意见”,与省扶贫办建立联席会议机制,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部成立工作专班。
一年来,陕西省检察机关共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730人;起诉涉及“套路贷”“校园贷”、非法高利放贷、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犯罪873人;起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71人;起诉利用软暴力实施犯罪、操纵经营黄赌毒等犯罪2367人。
同时,陕西省检察机关过去一年开展了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”、“携手清四乱、保护母亲河”、“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”三个专项监督,共审查涉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线索4974件,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65件,提起诉讼177件。
报告还提到,陕西检察机关依法明确企业经济活动和经济犯罪的界限,对涉案企业及其工作人员,坚持依法甄别罪与错。一年来,陕西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健康发展、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犯罪355人;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00人;对被羁押民营企业家立案审查221人,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5人;不捕312人、不诉163人。
过去一年,陕西检察机关重点关注涉及生态环境、食药安全、未成年人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。2019年,全省检察机关深化“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”公益诉讼专项监督,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2892件;起诉制售假药劣药、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90人;起诉侵害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590人;起诉侵害妇女儿童、老年人、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3264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