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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1月2日18时许,川口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:“有人打架,请求处警”的警情后,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。经查,当日18时许,马某亥在川口镇吉家堡某修车场院内因琐事与桑某明发生争执,后马某亥对桑某明进行殴打,致使桑某明受伤。经询问,马某亥对其涉嫌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
目前,民和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马某亥行政拘留11日,并处罚款600元,现已执行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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